4月28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惠中和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夏鸿、副庭长张万江一行来公司开展“护企优商,知产共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求。
在公司办公大楼10楼会议室,王副院长等市中院领导与公司党委副书记杨丽敏、副总经理郑建荣及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了会谈交流,认真听取了公司制剂销售副总监刘学农关于公司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案例情况和市场及产品发展部汪淮关于公司近年在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上作出的努力,张万江副庭长介绍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涉企知识侵权典型案件,并结合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问题,对如何界定侵权、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谈了专业观点。
王惠中副院长对我公司发展所取得的成就表示高度赞赏,充分肯定了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重要性日益凸显,相关法规制度和保障措施不断完善。绍兴市委、市政府围绕知识产权强市战略进行了全面系统谋划,全力保护创新,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从实践来看,绍兴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加强,但也还存在不少可以改进的地方,一些大的知名企业知识产权受到的侵害情况还较多。绍兴法院积极履行职能,一直把办好知识产权案件、协同保护好本土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正当竞争作为首要职责,助力绍兴经济高质量发展。他建议公司今后紧抓当前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机遇,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在提升专利质量和价值等方面持续发力,特别是要尽快建立一套内控制度体系依托、有专人负责的完整流程,约定商业保密协议,打造绍兴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建设的典范,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震元作为中国驰名商标,更要在走出国门扩大品牌影响力的同时,加强与国外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的联系合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链条知产格局保驾护航。
座谈会后,公司杨丽敏副书记陪同王院长一行参观了注射剂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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